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殘忍命案。30 歲無業的林姓男子駕駛剛購入僅 21 天、車齡 8 年的白色賓士 C200,行經西區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時,高速撞飛正走在斑馬線上的 38 歲陳姓女護理師。
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殘忍命案。30 歲無業的林姓男子駕駛剛購入僅 21 天、車齡 8 年的白色賓士 C200,行經西區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時,高速撞飛正走在斑馬線上的 38 歲陳姓女護理師。
林男肇事後非但未下車救護,竟一路前行至下個路口大迴轉,精準鎖定倒臥地上的陳女加速折返二次輾壓。監視器清晰錄下重達一噸多的車身在壓過人體瞬間「整輛車劇烈上下彈跳」,致陳女頭顱破裂、腦漿溢出當場慘死。林男行凶後神態自若地在路口停等紅綠燈才加速逃逸,隨後自行投案並辯稱是「覺得被針對」才犯案。法官認定其行為極具危險性且犯下殺人重罪,已裁定羈押 2 個月。
「撞殘比撞死貴」鄉野奇談害死人?律師開嗆:少賠卻多關好幾倍!
針對林男疑似「怕高額賠償」而下狠手的殘忍行徑,知名法律專家巴毛律師(陳宇安)重砲批其「喪心病狂」。律師分析,民間流傳「砂石車撞到人都會倒車壓死」的鄉野奇談,主因確實是民事賠償金額的巨大差異。
若被害人重傷癱瘓需要終身 24 小時照護,光未來看護費、醫療費與工作能力減損等費用就可能累積破千萬元,賠償金往往高於死亡個案的喪葬費與慰撫金。然而,陳宇安律師嚴正警告,為了怕賠錢而故意回頭把人撞死,法律性質會直接從「過失致死」驟升為「殺人罪」,兩者刑責有著天壤之別:「結果可能是少賠金額,但要多關好幾倍,千萬不要做這種喪盡天良又極度不划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