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 Amy(化名)人妻偶然發現張姓丈夫手機內,與 WORLD GYM 健身房廖姓女教練有極度親密的對話,不僅互稱「寶寶」、「寶貝」、「老公」,甚至出現「想要射射你」、「我也很乖都沒有射射裡面」等露骨對話。Amy 氣得翻拍手機畫面並提告連帶求償 40 萬元。雖然張男與女教練抗辯妻子私自翻拍手機屬非法取得證據且已過 2 年時效,但法院審理後認定翻拍照片具證據能力,判處兩人在連帶賠償 30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露骨對話遭抓包!女教練辯稱非本人 法官勾稽對話細節狠狠打臉
Amy 與張男於 2022 年結婚。2023 年 7 月 Amy 首度發現丈夫與廖女交往,當時張男承諾斷聯;未料同年 12 月 Amy 再度查看手機,發現兩人仍持續往來,隨即提告侵權行為。
審理期間,廖女否認自己就是對話中的女子,辯稱與張男不熟。但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訊息中曾出現「要服務還不是學生的人,然後說服他們買課」、「專門跑去健身房按摩滿奇怪的」等內容,與廖女在健身房任職的背景完全吻合。此外,兩人在 2023 年 6 月至 7 月間頻繁傳送「那可以給老公射射嗎」、「我怕再下去我會離不開你」等涉及性行為與交往的訊息,認定兩人已嚴重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侵害 Amy 配偶權。
偷拍手機算違法取證?法院:隱密婚外情採寬鬆認定
本案一大爭點在於 Amy 未經同意翻拍丈夫手機,該對話紀錄能否作為證據。士林簡易庭指出,民事訴訟對違法取得證據的採認採較寬鬆態度,考量婚外情具有高度隱密性,被害配偶舉證極為困難。
法官認為,Amy 是「偶然發現」後拍照存證,並非透過強暴、脅迫,或植入監控軟體長時間監控,對隱私權的侵害相對輕微。經實際勘驗照片資訊,拍攝時間、ISO 及快門等紀錄完整,對話內容前後連貫無竄改痕跡,因此認定該批翻拍照片具有證據能力。
辯稱「已原諒」且「過時效」?法官二度打臉判賠 30 萬元
張男另主張妻子當時已「宥恕(原諒)」他,且自己從 2023 年 7 月 2 日被發現至今已逾 2 年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法官對此駁回表示,「宥恕」屬於刑法概念,不代表免除民事賠償責任;且兩人的持續性侵權行為一路延續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時效應從侵害行為終止時起算,Amy 於 2025 年 7 月 4 日提告並未逾期。
士林簡易庭審酌雙方身分、侵權情節與 Amy 所受精神痛苦後,判定張男與廖姓女教練應連帶賠償 Amy 30 萬元精神慰撫金及法定利息,其餘 10 萬元請求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