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平區清晨發生重大酒駕致死車禍。48歲鄭姓男子酒後駕駛賓士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時,高速追撞正在路邊執行垃圾收運作業的垃圾車,造成隨車的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被夾在兩車之間,當場重傷不治。經警方酒測,鄭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5毫克,嚴重超標。
台南市安平區清晨發生重大酒駕致死車禍。48歲鄭姓男子酒後駕駛賓士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時,高速追撞正在路邊執行垃圾收運作業的垃圾車,造成隨車的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被夾在兩車之間,當場重傷不治。經警方酒測,鄭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5毫克,嚴重超標。
檢警調查指出,事故發生於今日上午8時許,鄭男疑因酒後意識不清,未注意前方作業中的垃圾車,直接追撞肇事。強烈撞擊導致陳女下半身粉碎性骨折,造成多重性外傷,當場死亡。檢察官下午會同法醫相驗後,確認死因明確,已將遺體發還家屬。
鄭男為安平地區知名鹽酥鴨店老闆,肇事後一度因酒力發作昏睡不醒,直到下午才接受檢方偵訊。檢察官訊後認定,鄭男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院於晚間審理後裁定羈押。法官指出,鄭男酒駕上路導致被害人不幸喪命,造成家庭破碎,所犯非屬輕罪,且犯後否認自己為駕駛,並以經濟狀況不佳作為辯解,顯見面對重刑及高額民事賠償,確有畏罪逃亡可能。
法院認為,若僅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手段,難以確保後續追訴與審判程序順利進行,考量案件對社會治安的重大危害性,權衡公共利益與被告人身自由後,認有羈押必要,依法裁定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