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TPBL職業籃球聯賽新竹攻城獅球星高國豪因涉及「私約大嫂事件」,與哥哥高國強在餐廳外發生肢體衝突,引發社會關注。事件當事人高國強與妻子劉家菱(高國豪之大嫂)委託律師,發出聲明澄清事實,並回應網路上相關傳聞。
律師聲明指出,事件起因為兄弟三人原本應與父親及高國豪一同用餐,討論過往家務及金錢分配事宜,但高國豪多次拒絕溝通,導致高國強與高聖文進入餐廳欲協商,期間高國豪突然大力推擠並辱罵高國強及妻子,甚至對懷中幼兒嚇哭。現場表親協助拉開衝突,警方到場後才得以控制局勢。聲明強調,高國豪並非首次挑起爭端,衝突過程中高國強始終試圖理性溝通。
另外,聲明對於網路傳言「私約大嫂事件」提出澄清,指出該事件發生於2021年9月7日,高國豪曾發送帶有暗示性邀約訊息,但劉家菱當時素未謀面,且並未理會。聲明中否認高國豪所稱的30萬元勒索指控,並呼籲各方停止發布影射或誹謗言論,避免傷害當事人及其家人。
律師最後表示,高國強及劉家菱已深刻反思自身行為,並願承擔依法應負之責任,同時保留採取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的權利。
以下為高國強和大嫂最新律師聲明:
本律師受當事人高國強先生、劉家菱女士委任意旨辦理,聲明如下:
一、本人高國強為近日報導相關內容中所為向社會大眾致上最誠擊的歉意,無論當下遭受何種挑釁、辱罵及攻擊,仍應依循合法途徑解決問題,本人已深切反省並願承擔依法應負之一切責任。
再就近日媒體報導有關民國(下同)113年12月3日餐廳門口衝突事件始末為詳細說明:
(一)我們兄弟的父親因感念先前遇事時我與太太鞍前馬後照料,待塵埃落定當日,父親遂表示希望我與太太、哥哥高聖文先生能為他接風洗塵,然而到了現場才發現弟弟高國豪先生與弟妹陳女士也在現場,父親雖強烈邀請我們一同用餐,但我們兄弟三人都表示不願意,並請父親代為向高國豪先生轉達到餐廳外商討之前父親遇事時的人力、金錢成本分配事宜。
(二)因弟弟高國豪先生多次拒絕父親代為轉達於餐廳外商討之邀約,我與哥哥高聖文先生為求能當面溝通,方進入餐廳。然而,尚未關始協商,弟妹陳女士隨即大聲斥責我,音量之大嚇哭其懷中幼兒,高國豪先生則猝然而起大力推擠、攻擊我與哥哥高聖文先生,哥哥高聖群先生未免惹議才開啟錄影,並非如外界傳言由哥哥們挑起爭端,事實上,我仍試圖於餐廳外跟弟弟高國豪先生理性溝通。
豈料,高國豪先生不僅未停止肢體攻擊,更多次當著我面以不堪入耳之詞彙(包含『垃*小『*子』等)辱罵我的太太與幼女,並有作勢揮拳攻擊之舉動,表親們在場也趕快拉開高國豪先生,沒想到高國豪先生又再次上前出拳毆打我,直到警方到現場才停止。
(三)前述方為當日事件之事實經過,與弟妹陳女士所述『不請自來、對陳女士及其幼子大聲挑釁、主動挑起爭端』等情,容有出入。但我也深知自己的行為對於社會觀感帶來負面影響,對於我的孩子們也無疑是不好的示範,再次表達深切的歉意,我誠心接受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二、末就陳女士近日聲明,本人劉家菱亦有幾點說明:
(一)關於網傳『私約二嫂』事件具體時間序為110年9月7日,高國豪先生主動私訊我的社群帳號,發送『等等跑去妳家混』等具備暗示性的邀約訊息,當時我與高國豪先生素不相識,向至親好友詢問後擔心有詐也未曾理會其邀約,直到111 年我認識先生前,我從未與高國豪先生見過面。
(二)不料,高國豪先生倏爾於113年5月20日在其Instagram 帳號發文『劉姓小姐,不知道的事情不要瞎*巴講』無故抨擊我,此後高國豪先生、陳女士持續發布影射性言論,致使輿論發酵,方有網傳『私約二嫂』事件之相關報導。本人從未主動公開提及高國豪先生曾有私訊邀約我一事,也從未說過這件事係發生在我與先生認識之後,卻無故遭受高國豪先生及其妻子陳女士、部分粉絲於網路惡意謾罵近一月,為避免不實指控持續擴大,爰委請律師發出聲明,我所說的每句話均有根據,也不曾撤下過任何關於此事件衍生的貼文,以上均可供大眾檢視。
(三)至於高國豪先生因113年12月3日餐廳衝突事件遭我與先生勒索 30萬更屬無稽之談,該金額係於訴訟程序中,經法院勸諭雙方和解時,我方向高國豪方試行提出之和解方案及請求賠償金額,一切均為和解過程中依法可為之主張,且高國豪先生最後也不願和解,絕非如陳女士所謂『勒索我們30萬』。
(四)謹呼籲陳女士切勿再於網路發布影射、或足以構成誹謗之言論,並停止騷擾本人之親友只為拼湊出關於我的不實指控,先生對於本起餐廳衝突事件中之行為已深刻檢討,作為妻子的我也會與他共同反思、成長,但我們絕不接受被單方面扭曲為挑釁者,而忽略本事件的前因後果與經年累月下我與家人們所受的傷害。更何況這起事件中,作為叔叔的高國豪先生還對其8個月大的侄女辱罵『*子』,稚子何辜!
三、以上陳述,本人高國強及劉家菱共同特此聲明。相關人等如再有詆毀本人或家人名譽之行為,本人必將採取所有法律途徑,以捍衛自身權益。」
本律師審核高國強先生、劉家菱女士提出之相關事證後,認其主張尚非無據,合先敘明。爰依當事人意旨函達如上,敬請查照。
真亮法律事務所
林亮宇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