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音樂人黃大煒傳出於 2 日在夏威夷過世,享壽 61 歲。由於最早對外宣告死訊的法律事務所聲明中,提及後事將全權由黃大煒的兩位親姊姊操辦,引發攜手扶持逾 20 年(實際長達 31 年)的伴侶兼經紀人趙濰佳強烈不滿,出面質疑該聲明的真實性與法律效力,並聘請律師黃珊珊準備正式採取法律手段維護權益。對此,律師劉韋廷特別發文揭露,此案凸顯了實質伴侶在未締結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在現行法律體制中所面臨的權益保障困境。
感情再深也沒用!律師劉韋廷打破同居保障迷思:司法只看合法身分
針對外界普遍認為「只要雙方長期同居或交往達一定年限,便能獲得法律實質庇護」的觀念,律師劉韋廷直接打破這項大眾迷思。他直言,情感連結與法律規範在實務上有著明確界線,「不論兩個人在一起多久,不論感情有多深,如果沒有結婚,在法律上終究不是配偶。而不是配偶,就沒有法定繼承權。」司法的核心依據始終在於法定的「身分關係」,而非私人情感的厚薄,未婚伴侶依法就是無法主張與配偶同等的繼承權利。
生前未預立遺囑規劃!經紀人女友 Vicky 恐陷入「非常弱勢地位」
經紀人 Vicky 與黃大煒攜手共度多年,不論在演藝事業的推進、音樂作品的催生,或個人生活的關鍵階段都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外界也公認黃大煒的璀璨成就背後,Vicky 的無私奉獻功不可沒。然而劉韋廷律師坦言,若當事人在生前未曾透過預立遺囑、生前贈與契約、變更保險受益人或進行其他合法的資產傳承規劃,「那麼未來遺產的分配,Vicky恐怕將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
愛她就幫她把權利準備好!劉韋廷:遺囑是留給家人最後的家書
劉韋廷律師指出,這場風波帶給社會大眾的啟示,關鍵不在於評斷局中人的對錯,而是促使每個人審視,當生命突然畫下句點時,自己最在乎的人是否能得到應有的保障。雖然社會對於「立遺囑」仍存有傳統忌諱,但唯有及早落實財產配置與繼承規劃,才能有效杜絕家屬因利益分配產生誤解或引發法律糾紛。
他感性分享:「遺囑,不是死亡的文件。而是留給家人最後的一封家書。當你願意在生前把事情安排好,留下來的人才不會因為財產而產生誤會、衝突與遺憾。因為真正的愛,不是在離開後讓對方去爭取權利。而是在離開前,就替對方把權利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