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 NONO(陳宣裕)先前遭多名女子控訴,於按摩會館及私家車內分別實施性侵與猥褻。全案經士林地檢署起訴後,士林地方法院於昨(12)日正式宣判,結果為無罪。此判決結果曝光後立即引發社會大眾高度關注與輿論熱議。合議庭在判決書中強調,刑事審判必須秉持「證據裁判」與「無罪推定」原則,不能僅憑單一指述或社會觀感便入人於罪。
控訴案情幽微:按摩館強逼及車內猥褻,受害者挺身指證
根據檢方起訴書內容,NONO 遭控於台北市中山區某生活會館按摩時,利用其壯碩的體型優勢,對一名女性員工強行性侵得逞。此外,另一名受害女子則控訴 NONO 透過臉書私訊約其見面後,在車內對其進行襲胸、強吻等猥褻行為。兩名受害者原本因恐懼選擇沈默多年,後因台灣 MeToo 浪潮爆發,受其他受害者勇氣鼓舞,才決定正式提告。
法院認缺乏實質補強證據:案發多年證據採認困難
然而,士林地院合議庭在審理後認為,這兩起指控案件皆僅有被害人的「單一指述」,在缺乏其他物證、目擊證人或具備足夠說服力的補強證據下,難以僅憑片面之詞認定被告有罪。合議庭指出,由於案發時間距今已久,證據搜集與還原真相的難度極高,刑事訴訟要求的「超越合理懷疑」之證明程度,在目前提供的卷證中尚未達成。
判決書金句引發熱議:「法之為器,不在快意恩仇」
在判決理由中,法官展現了極為嚴謹且充滿法治精神的論述,書中寫道:「法之為器,不在快意恩仇,而在持衡守正。」強調法律的職責不是為了平復群眾的憤怒,而是要守住公正的底線。判決更直言:「蓋疑影雖重,終非鐵證,人言雖喧,未足代法。」意指即便社會懷疑聲浪再大、案情再曲折,若證據不昭然,就必須恪守無罪推定原則,不能讓「懷疑」化為定罪的鎖鏈。
輿論與法律邊界的對撞,案件動向影響 MeToo 後續訴訟
此一無罪判決無疑是對當前社會輿論的一次冷靜衝擊,但也引發不少支持被害者的團體質疑。法界人士分析,此案凸顯了性侵案件在多年後提告時,證據保全的困境。目前全案仍可上訴,檢方極大機率將針對證據認定的部分提出理由請求二審翻案。NONO 雖然在一審暫時脫身,但其形象與社會評價早已受到重創,未來的高院對決將成為法律與正義衡平的關鍵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