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 29 歲女子「小美」(化名),於去年底與友人徹夜飲酒後,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家途中,竟對正在開車的運將「阿偉」(化名)伸出魔爪。小美不僅言詞露骨挑逗,更大膽宣稱「我可以陪你睡」,隨後竟無視行車安全,多次強行侵犯司機下體,讓受害運將深感冒犯與屈辱。
新北市一名 29 歲女子「小美」(化名),於去年底與友人徹夜飲酒後,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家途中,竟對正在開車的運將「阿偉」(化名)伸出魔爪。小美不僅言詞露骨挑逗,更大膽宣稱「我可以陪你睡」,隨後竟無視行車安全,多次強行侵犯司機下體,讓受害運將深感冒犯與屈辱。
【變本加厲:手伸內褲強摸不放】
根據士林地檢署起訴書,小美在車內行徑極其囂張。她先是隔著褲子撫摸阿偉下體,遭到阿偉多次撥手制止後仍不罷休。隨後更趁著阿偉專注於前方路況、無法分心之際,直接將手伸進阿偉內褲中持續猥褻。阿偉為了確保行車安全並維持生計,只能在車內強忍不適,直到將小美送抵南港目的地後,才火速前往派出所報案。
【說詞反覆:監視器畫面成定罪關鍵】
案經士林地檢署偵訊,小美試圖以「酒後開玩笑」為由避重就輕,甚至荒謬辯稱「不記得司機有反抗」,並反指是司機自己解開皮帶。然而,檢察官調閱車內監視器畫面後,真相立刻大白。畫面清楚記錄下阿偉在過程中多次明確出手阻擋,並表達強烈拒絕,直接戳破小美的謊言,檢方因此完全不採信其辯詞。
【惡行累累:檢方依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檢方深入調查後發現,小美早已是騷擾慣犯,先前就曾有精油館員工出面指證遭其不當觸碰。檢察官認為,小美利用司機駕車時無法分心的弱點進行猥褻,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極度缺乏尊重。士林地檢署於近日偵結,正式依《刑法》第 224 條「強制猥褻罪」將小美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