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於 2025 年 10 月 2 日發生震驚社會的隨機砍人案,被告邱明治在吸食毒品後,竟將菜刀以膠帶捆綁於左手,於街頭隨機挑選國小學童及路人行兇,造成 2 名女童及 1 名男子受重傷。苗栗地方法院今(7)日宣判,認定邱男雖有情緒調控問題,但犯案時辨識能力正常,且身為累犯惡性重大,依殺人未遂等罪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29 年。
苗栗市於 2025 年 10 月 2 日發生震驚社會的隨機砍人案,被告邱明治在吸食毒品後,竟將菜刀以膠帶捆綁於左手,於街頭隨機挑選國小學童及路人行兇,造成 2 名女童及 1 名男子受重傷。苗栗地方法院今(7)日宣判,認定邱男雖有情緒調控問題,但犯案時辨識能力正常,且身為累犯惡性重大,依殺人未遂等罪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29 年。
手段殘忍!膠帶綁刀鎖定放學童 路人挺身救人遭刺穿肝臟
根據判決書指出,邱明治於 2025 年 10 月 2 日下午吸食甲基安非他命後,騎乘機車在苗栗市街頭隨機尋找獵物。他先鎖定一名落單的國小女童 A,下車持刀直刺其頸部與胸部,所幸女童驚險遮擋逃往超商。正欲報警的路人 B 男,遭尾隨而至的邱男持刀刺穿胸部與肝臟,傷勢極度危急。邱男隨後竟又抓住另一名女童 C 持刀直刺,幸賴現場安親班老師奮力拉開救人,才未釀成死亡悲劇。
法官認定「動作機敏」 拒絕依精神疾病免刑或減刑
合議庭在審理期間調查發現,邱男行兇後能與警方對峙、拒捕,且能清楚敘述犯罪細節,顯示其犯案時辨識能力與控制能力均未達減輕標準。法院認為,邱男曾於 105 年因殺人未遂案件入監,2025 年 3 月才出獄,短短不到 7 個月便再次發動隨機殺人,顯見其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具備特別惡性,應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維護社會安全網!判決兼衡犯罪情節與受害者身心創傷
苗栗地院強調,邱男在光天化日之下對無辜學童與路人痛下殺手,引發社會嚴重恐慌,其犯罪手段殘忍,對被害人身心造成不可磨滅的重大傷害。法官審酌邱男雖於審理中坦承犯行並致歉,但考量預防再犯及刑事政策,判處其殺人未遂、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未遂等罪,共應執行 29 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