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黃姓男子被控與一名大學生女子透過網路認識僅第2天,即在其住處涉嫌強行發生性行為,事隔約1年半後遭女子提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黃男涉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未定讞。
餐飲業黃姓男子被控與一名大學生女子透過網路認識僅第2天,即在其住處涉嫌強行發生性行為,事隔約1年半後遭女子提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黃男涉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未定讞。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1年11月12日上午,黃男透過網路結識甲女,隔日騎乘機車前往三民區某超商接送甲女,隨後將她載回位於左營區的住處房間內。甲女指控,黃男在屋內對她撫摸、舔吻胸部,進而對其施以性侵。
直到2023年4月25日,甲女於大學校園內接受諮商與輔導中心個案管理員晤談時,才首次對外透露此事,校方隨即協助通報警方。警方調查後,傳喚黃男到案說明,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全案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黃男在偵審過程中否認犯行,辯稱案發當天並未與甲女見面,也未讓她進入住處。不過法院審理時,甲女提出雙方對話紀錄,並能具體描述大樓外觀顏色、警衛室大小,以及房間內部擺設情形,另指黃男當時曾播放茄子蛋演唱的台語歌曲「愛情你比我想的閣較偉大」,相關細節與客觀事證相符。
法院也指出,甲女案發後即未再與黃男聯繫,雙方並無任何恩怨或仇隙,且甲女因此出現輕度憂鬱症狀。原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5年,黃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駁回上訴。
目前全案仍未確定,後續仍待司法程序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