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攻城獅當家球星高國豪,去年與哥哥高國強、高聖文在宜蘭一間餐廳外發生肢體衝突,雙方互相控告,引起社會與球迷高度關注。案件經檢方調查後依傷害罪等罪名提起公訴,宜蘭地方法院近期已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亦已公開登載於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新竹攻城獅當家球星高國豪,去年與哥哥高國強、高聖文在宜蘭一間餐廳外發生肢體衝突,雙方互相控告,引起社會與球迷高度關注。案件經檢方調查後依傷害罪等罪名提起公訴,宜蘭地方法院近期已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亦已公開登載於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根據判決內容,高國豪三兄弟與對方已在訴訟期間完成和解,傷害罪部分的告訴人撤回告訴,法院因此對該部分裁定「公訴不受理」。這表示相關傷害罪指控不再進入實體審理程序,案件在此部分告一段落。
至於另一起延伸的恐嚇案,法院審酌資料後認定高聖文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三十日,得以每日一千元折算易科罰金。同時,法院考量犯後態度及整體情節,宣告緩刑兩年,並命其在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此外,高聖文必須於判決確定起一年內完成三場法治教育課程,以強化法律意識。
整體案件一審結果已明確,高國豪與兩位兄弟涉及的傷害罪部分因和解而不予受理,而高聖文的恐嚇罪則以拘役、緩刑及附帶義務作結。相關判決內容已公開於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民眾可依規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