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於11月5日主動向警方投案,目前被羈押6天,以協助調查網紅謝侑芯於吉隆坡飯店浴缸內死亡的案件。警方在現場查獲疑似九顆藍色藥丸,並進行多項毒品檢測,初步反應顯示可能含有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氯胺酮與THC等成分。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於11月5日主動向警方投案,目前被羈押6天,以協助調查網紅謝侑芯於吉隆坡飯店浴缸內死亡的案件。警方在現場查獲疑似九顆藍色藥丸,並進行多項毒品檢測,初步反應顯示可能含有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氯胺酮與THC等成分。
馬來西亞警方已將此案從「意外死亡」重新定義為「謀殺調查」,但目前尚未將黃明志列為正式嫌疑人。警方表示,仍在等待完整毒理與解剖報告,預計約需三個月才能出爐。這段時間將成為整起案件的關鍵等待期。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一名業界知情人士透露,黃明志目前仍有「輕判或脫罪」的可能。該人士指出:「他能採取的策略之一是否認持有藥物,如果能證明藥物非本人持有或使用,涉案風險將顯著降低。」該人士並補充另一種調查方向,「謝侑芯可能是從其他友人處取得藥物,而非由黃明志提供。」
若該說法成立,黃明志在案中的角色將可能由主動轉為被動。不過,警方目前並未對此說法作出任何公開回應,仍列為調查中的假設之一。
根據馬來西亞《危險毒品法令》(Dangerous Drugs Act 1952),若被控「持有毒品」(Section 39A(1)),最重可判5年監禁及最多9下藤條鞭打;若屬「使用毒品」(Section 15(1)(a)),則最高可判2年監禁或罰款RM5,000,或兩者兼施。若黃明志最終僅被認定為「使用或同場被查獲」,則刑責可能落在最輕等級,約2至5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