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HBL勁旅南山高中的朱姓球員,畢業後就讀台北商業大學並出戰UBA二級賽事,近期卻因偷拍女友裸照並散布於Line群組,遭法院依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定讞。
曾是HBL勁旅南山高中的朱姓球員,畢業後就讀台北商業大學並出戰UBA二級賽事,近期卻因偷拍女友裸照並散布於Line群組,遭法院依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定讞。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公開判決,朱男與女子A交往期間,於2023年3月間趁對方熟睡之際,偷拍其上半身及下體部位裸照共3張。事後兩人分手,朱男竟將照片傳送至群組,並在貼文中標註女方姓名,引發女方提告。
警方在調查後,於同年7月持搜索票查扣朱男持有的iPhone 11與相關證物。法院審酌其行徑惡劣,認定朱男已構成《刑法》第319條之1「無故拍攝散布他人私密影像罪」,以及第310條誹謗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並命沒收其用以犯案之手機。
判決指出,朱男明知影像屬私人內容且涉事對象具體可辨,仍散布予第三人,目的明顯是為了羞辱與打擊對方,行為已嚴重侵害人格尊嚴與名譽。法官也痛批朱男毫無悔意,未來若未加以遏止,恐再犯同類行為,因此除刑責外,應從嚴沒收相關設備。
本案成為近期運動圈少見的司法風波,也再度凸顯私密影像保護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