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超級籃球聯賽,今年被爆出曾在去年參予假球案的施顏宗、陳奕綸在今日確定遭到起訴。
SBL超級籃球聯賽,今年被爆出曾在去年參予假球案的施顏宗、陳奕綸在今日確定遭到起訴。
根據媒體報導,檢方偵辦SBL裕隆球隊前球員涉嫌打假球案,同時掌握到彰化柏力力籃球隊員的施顏宗、陳奕綸2人參與涉案,經彰化地檢署偵辦,發現施顏宗接獲邱姓組頭指示,與裕隆隊球員控制球賽比分,事後獲得3萬元賭金,施顏宗也再拿3000元給陳奕綸,自己則拿了2萬7千元。
而在施顏宗、陳奕綸確定打假球後,籃協也宣布永不錄用,檢方表示兩人犯後態度甚佳,坦承只有該場比賽因思慮不周而涉賭,今日也被判定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賭博罪嫌將兩人起訴,此案在今天偵查終結。
在台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與賭博罪的處罰準則不同,根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40條的規定「組織或經營非法運動彩券投注活動,將面臨刑事處罰(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及高額罰金。」若實際參予者則可能面臨行政或刑事罰責。
根據賭博罪條文「以賭博為業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球迷關心的兩人是否可能入獄?目前還待法院判定,若法院認定施顏宗與陳奕綸確實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及賭博罪,且行為情節重大(如多次操控比賽、影響聯賽公正性),則可能面臨實刑,需入獄服刑。若情節較輕,且兩人有悔過表現,可能適用緩刑或其他替代處罰方式(如繳納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