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職業籃球聯賽,新北國王在稍早證實誤用違反WADA(世界運動禁藥管制機構)規定之「靜脈雷射」(ILIB)療法,由於「靜脈雷射」已經被認定為禁藥,根據PLG的規章,林書豪最慘可能會被聯盟除名。
根據媒體報導,PLG聯盟目前正在針對林書豪使用禁藥一事做討論,而國王這邊也已經表示「新北國王籃球隊與林書豪願全力配合 P. LEAGUE+聯盟後續任何藥檢和調查,並尊重與接受聯盟決定。」
而根據PLG規章第24條「禁藥與毒品」,其中第四點明確寫到「經聯盟藥檢違反標準或遭檢警機關臨檢、告發等任何形式查獲,聯盟得對該球員在調查期間及調查結果確定後,違反上述規定者,得處禁賽最高一年、永不錄用、或科或併科罰款最高新臺幣伍拾萬元整。」
以下為PLG針對禁藥相關規章:
24.1 聯盟將依據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World Anti-Doping Agency,簡稱 WADA)禁藥政策與毒品防制條例之標準,隨時以藥檢形式抽驗球員尿液、毛髮。 聯盟禁藥標準係按照 WADA 所定標準,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24.2 球員有接受不定期藥檢之義務。違反上述規定者,得處禁賽最高一年、永不錄用、或科或併科罰款最高新臺幣伍拾萬元整。
24.3 如球員抽驗結果違反聯盟與WADA禁藥政策規定標準,導致不公平競賽結 果時,則聯盟將取消該球團使用禁藥所影響之相關成績紀錄。違反上述規定者, 得處禁賽最高一年、永不錄用、或科或併科罰款最高新臺幣伍拾萬元整。
24.4 如球員有違反中華民國刑法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其他涉及刑責之相關規範 (如藥事法),無論是經聯盟藥檢違反標準或遭檢警機關臨檢、告發等任何形式 查獲,聯盟得對該球員在調查期間及調查結果確定後,違反上述規定者,得處禁 賽最高一年、永不錄用、或科或併科罰款最高新臺幣伍拾萬元整。